为强化排污许可企业主体责任,提高省内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,8月15日,浙江省环保厅检查组先后前往污水公司钱江、临江水处理厂传达国家推进排许可证管理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,并开展现场检查调研工作,公司副经理吴坤敦陪同检查。
在钱江厂,检查组就排污许可证载明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、排放口资料是否符合规范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、台账及监测档案、执行报告等内容开展检查,总体情况良好。随后,双方就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过程中的意见建议、需要完善改进之处、下一步工作方向等进行了交流讨论,并现场查看钱江厂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情况。
在临江厂,检查组通过资料审查和实地调研提标段,对在线监控、排污口设置等重点环节进行详细检查,高度肯定临江厂排水管理工作。同时针对临江厂现状提出四个要求:一是废气废水自行检测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行业标准实施;二是无组织废气甲烷许可和监测位置应为厂区体积浓度最高处;三是提高化验水平,针对多家化工企业的进水情况进行扩项检验,特别是特征污染物;四是对执行报告、信息公开等在许可证要求中进行载明。
此次调研,进一步强化了污水公司主体责任意识,未来将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运行维护污染治理设施、开展自行监测、做好台账记录,持续保障出水水质稳定达标,力促杭州环境质量持续改善,提升城市生活品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