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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萧山供水有限公司出厂水水质内控标准(2018版)

作者:杭州萧山供水有限公司发布日期:2019-06-14点击次数:0 A-A+

 

序号

项目

国家标准(限值)

内控标准(限值)

1

浑浊度

(NTU-散射浊度单位)

1

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3

不超过0.3,因原水水质特殊情况,可放宽至0.5

2

余氯

(mg/L)

游离氯与水接触至少30min,不超过4,不低于0.3

总氯与水接触至少120min,不超过3,不低于0.5

游离氯与水接触至少30min,不超过1,不低于0.4

总氯与水接触至少120min,不超过1.2,不低于0.5。特殊情况除外

3

菌落总数

(CFU/mL)

100

30

4

总大肠菌群

(CFU/100mL)

不得检出

不得检出

5

耐热大肠菌群

(CFU/100mL)

不得检出

不得检出

6

色度

(铂钴色度单位)

15

出厂水不超过10

7

臭和味

(级)

无异臭、异味

无异臭、异味

8

肉眼可见物

9

pH

(pH单位)

不小于6.5且不大于8.5

不小于6.5且不大于8.0

10

耗氧量

(CODMn法,以O2计,mg/L)

3

水源限制,原水耗氧量>6mg/L时为5

3

深度处理水厂不得超过2

11

氨氮

(以N计,mg/L)

0.5

0.5

12

亚硝酸盐

(mg/L)

1.0

0.5

13

氯化物

(mg/L)

250

200

14

(mg/L)

0.3

0.1

15

(mg/L)

0.1

0.05

注:1.除上述指标外,其余常规、非常规检测项目内控标准限值与国家标准相同。

 2.臭氧活性炭深度处理水厂出厂水溴酸盐、甲醛内控标准限值与国家标准相同。